【睿石思享—荐书第1期】成熟的投资从正确的理念开始——《投资最重要的事》
2019-05-24
“读书之法无他,惟是笃志虚心,反复详玩,为有功耳。”——朱熹
读书,从来都不是件一蹴而就的事情,投资亦然。
从今天开始,我们团队将陆续为您推荐一些书籍,力求循序渐进助您理解金融市场背后的逻辑,形成正确的投资理念。
我们欢迎读者与我们积极交流,您的意见将决定我们的荐书主题。
不忘初心,积跬步而怀远。愿您在阅读学习的过程中能充分拓展知识边界,丰富理论体系。东方睿石期待与您共同成长,在探寻真谛的道路上,携手前行。
说起价值投资,投资者总会想起巴菲特、查理芒格等在国外资本市场中耳熟能详的名字。但到了国内,很多投资者推崇的却是1年赚N倍的投资异人,津津乐道的都是一夜暴富的神话。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一是我国资本市场建设起步相对较晚,早期的市场制度和监管政策不够健全,最先从资本市场获利的往往是利用政策套利和钻监管空子的人,形成了不好的示范效应;二是国外资本市场发展成熟时间较长,为价值投资者践行成熟的投资理念提供了市场土壤,而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较短,投资者难以形成成熟的投资理念,对价值投资、资产配置等重要的问题理解不足等,倾向于盲目跟随市场中的宣传热点。随着近些年价值投资理论在国内兴起,许多基金管理人又开始言必称价值投资,把价值投资包装成了为基金产品宣传的工具。在这样的环境下,投资者无法接触到真正的价值投资理念,导致了市场中充斥着以价值投资为名,行投机之实的投资行为。
中国的A股市场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多数投资者趋之若鹜的仍是“跟随主力”、“打板战法”等虚无缥缈却又无法证伪的投资方法,宣传的就是周期短见效快,招式也是五花八门花样百出,带牛字和带龙字的成语都不够用的。但是招式永远不是制胜的法门,内功才是。所谓内功,就是正确的投资理念,以及在此理念指导下的成熟的投资策略和组合管理方法。优秀的投资大师告诉我们,在投资的过程中,最可怕的不是赔钱,而是在错误的投资理念下赚到钱。那么如何形成正确的投资理念呢?《投资最重要的事》会给您一个答案。
《投资最重要的事》是价值投资大师、橡树基金创始人霍华德·马克斯从多年的投资备忘录中精选而来。霍华德·马克斯投身顶级投资管理行业40余年,跻身世界顶尖价值投资者之列。他的投资备忘录充满了富有洞察力的评论与久经考验的基本投资理念。本书从价值、风险、情绪、周期等多角度,描述了一个优秀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最应当注意的18件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分析了繁杂晦涩的价值投资理念,是所有投资者入门的必读之书。
书中观点精选:
1.人们常说高风险对应高收益,但成功的价值投资者追求的往往是低风险下的高收益。
2.在一个下跌市场中获利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你必须了解内在价值。二是你必须足够自信,坚持地持股并不断买进,即使价格已经跌到似乎在暗示你做错了的时候。三是你必须是正确的。
3.牛市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少数有远见的人开始相信一切会更好;第二阶段,大多数投资者意识到进步的确已经发生;第三阶段,人人断言一切永远会更好。熊市的三个阶段:少数善于思考的投资者意识到,尽管形势一片大好,但不可能永远称心如意;大多数投资者意识到势态的恶化;人人相信形势只会更糟。
4.恐惧与贪婪是两个极端,多数时候钟摆应处于两极之间,但它在重点停留的时间并不长。
5.坚信价值,少用或不用杠杆,拥有长期资本和顽强的意志力。
6. 有老投资者,有大胆的投资者,但没有大胆的老投资者。
7.只有拥有非凡洞察力的投资者才能稳定而正确地预测支配未来事件的概率分布,并发现隐藏在概率分布左侧尾部的不利事件下的潜在风险补偿收益。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